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部门简介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前身为高教研究室(1984年成立),隶属于教务处。2004年5月独立建制为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副处级单位;2009年,晋升为正处级单位;2017年,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合并,成立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设高教研究科、质量保障科、教学督导科、教师发展科。其主要职能是高等教育研究、教学质量保障、教师职业发展等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评价、教学督导与教师发展工作的直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规划和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与工作制度,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验收、报奖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会同人事处实施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其他教师的进修学习和培训,协助人事处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

四、负责制定学校教师发展规划与教师发展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发展研讨交流活动,研讨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交流和分享成功经验。

五、督促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活动,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开展学校各类教学比赛、观摩教学、教学研究活动,指导有关院(部)做好教学改革试点及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并收集各种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督促改进。

七、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质量评价、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等校内评估工作,配合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工作。

八、负责建立教师教学荣誉制度,开展教学名师等推荐、评选、奖励工作。协同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九、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团的工作,联络并协调教学督导员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督导活动并指导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十、负责建立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上报、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