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评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09月29日 10:55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强化教学相长,健全教学信息反馈系统,促进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学工作原则

1.科学分析原则。根据对班级学生学习状况的了解,科学分析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提出改进办法。

2.因材施教原则。根据班级学生的学习个性,肯定学生的发展优势,鼓励学生发挥长处,克服弱点,消除障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客观公正原则。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加强过程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评价主体、对象及形式

1.评价主体: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督导专家、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2.评价对象:全校所有本、专科教学班级。

3.评价方式:每学期末,教师根据当学期所任课班级学生表现网上进行评价;督导专家(包括校督导团和院部督导组,下同)及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随机听课,并进行网上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与方法

1.评价内容:任课教师、督导专家、各级领导干部从学生学习态度、纪律状况、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对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见《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习质量评价表》(见附件)。

2.评价方法:学校每学期根据课程开设情况开展评学活动,各教学班级要接受该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所有任课教师都应对任课班级进行评价;督导专家及各级领导干部随机进行评价。各教学班级的评学分数为其该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与督导专家、各级领导干部评价分数之和的平均值。

四、组织与实施

1.评学工作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学生处、教务处和各院(部)协同实施。

2.各院(部)应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评学文件,熟悉评学各项指标,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确保每个任课班级评学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3.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整理评学数据,并将结果反馈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院(部),作为教学改革的参照依据。

五、评价等级设置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1.优秀:评价分数为90(含90)分以上。

2.良好:评价分数为80(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

3.一般:评价分数为60(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

4.较差:评价分数在60分以下。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评学结果将作为各院(部)、班级辅导员及任课班级参与各级各类评先推优等的重要依据。

2.各院(部)每学期应及时向学生反馈评学情况和意见,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消除学习障碍,与学生共同探讨提高学习质量的办法和途径,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3.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及各院(部)将评学信息及整改材料及时归档管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习质量评价表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上课地点

评价项目

内容与标准

分值

评价等级

得分

A

B

C

D

E

1

0.8

0.7

0.6

0.4

学习态度

1.尊敬师长,虚心好学,听课认真,课堂情绪饱满

10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独立按时保质完成作业或实验,无抄袭等现象

10分

纪律状况

3.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出勤率高,不迟到、早退,课堂秩序好,班干部作用明显

10分

学习过程

4.自学能力较好,能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经常阅读一些相关参考文献资料

9分

5.跟随教师思路,理解授课内容并能认真做好笔记;实践课能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主动操作,完成规定的实践项目

10分

6.课堂学习气氛活跃,师生互动较好,学生思考积极,发言踊跃

10分

7.课后常和老师交流,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辅导答疑

9分

学习效果

8.学生对该门课程兴趣浓厚,学习积极性高

10分

9.能较好地掌握本门课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10分

10.学生能灵活运用本课程教授知识来提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12分

意见或建议

合计: 分 评价人签名: 评价时间:

注:请填表人对班级学生学习质量逐项进行评价,在评价等级栏里划“√”,最后计算对班级评价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