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2日 10:28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速推进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20〕101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0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10名优秀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不分配指标到各学校。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选派范围

(一)申请人须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学校鼓励各学科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学科特区、中医药科学院、协同创新中心要有计划地选派相关人员申报。

(二)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1)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4.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6.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7.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

三、留学单位与选派流程

(一)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5 月 1 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

(三)5 月 1-12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至学校。

(四)5 月 18-19 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一份带文号的推荐公文(含推荐人员名单)和一套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 文档发送至 hngplx@126.com 邮箱。

(五)6 月至 8 月:河南省教育厅组织评审。

(六)8 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学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学校,再由学校转至留学人员本人。

(七)9 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陆续派出。

四、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学校承担20%。

五、资助内容及派出人员待遇

(一)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人员为学校公派留学人员,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中青年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19〕144号)文件,在规定学习期间,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照完成基本工作量标准发放。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通过学科(教研室)所在院部或专业技术岗位设岗单位申报,各院部或单位汇总后出具推荐意见,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二)因学校需要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研究后行正式文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12日期间组织本单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汇总名单和申请人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于5月13日前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BN708房间,我校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5月13日18:00。

联系人:吴仲鑫 联系电话0371-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