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3-4-26)

2013年04月26日 09:53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3〕355号)文件精神,现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国家、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涉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教学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四类。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每项重大课题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5千元、实验课题2千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筹。凡未获资助的立项课题,在结项鉴定时给予结项补贴。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三)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者,应主持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五、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抄袭等不良现象,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查新费每项100元,由申报人承担。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各院部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13年5月13日下午16点前报送至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七、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3份。

电子稿(Word格式)1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院部汇总后填写,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Excel格式)1份。

3.每项课题主持人仅限一名,课题组成员最多5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院部无需在《申请评审书》上填写意见及盖章。

八、有关本次申报规划课题的省教育厅文件,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查阅。

九、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