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我校审核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自评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8日 11:09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各部门、单位:

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党字〔2017〕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编制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依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由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责任部门负责进行数据采集填报自评报告内容提交,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支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工作内容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1.1 各责任部门登陆“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http://211.69.33.233/),依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我校教学基本状态相关数据,提交系统审核。评建工作办公室完成各项数据的汇总、审核及网络上报。

1.2注意事项

(1)在进行数据填报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附件2,深入理解数据内涵、填报要求及方法。

(2)统计时间:时期数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7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部分学年、时点数据未到截至要求时间的,先填报学校目前数据并注明统计截至时间,并对下一步的数据可能变化趋势加以说明

(3)“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为基础数据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系统审核,否则,将影响其他数据的填报及提交。

(4)填报过程中若有数据项内涵理解疑问或技术问题,可与教评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宾、段涛,联系电话:65575596)。

2.编制《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2.1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见《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党字〔2017〕2号))及“自评报告撰写体例”(附件3)撰写审核评估项目自评内容,并由责任单位汇总后于2017320前报送教评中心(B1S720房间),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jiaopingzhongxin@126.com。(联系人:朱光、刘宾,电话:65575596)

2.2 撰写内容要以审核评估的“四个度”为主线,认真对照审核范围中项目和要素的内涵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分析透彻,其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部分要达到三分之一的篇幅(学校自评报告总体篇幅要求8万字以内)。

2.3 自评报告中相关数据的统计要与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保持一致(部分学年、时点数据未到截至要求时间的,先填报目前数据并注明统计截至时间)。

三、工作要求

要责任到人,按时报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因部门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提供内容不完整,影响后续工作的,由各部门承担责任。

                                                              河南中医药大学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1.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含说明V3.0

3.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体例

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