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党字〔2017〕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编制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依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由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数据采集填报、自评报告内容提交,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支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工作内容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1.1 各责任部门登陆“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http://211.69.33.233/),依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我校教学基本状态相关数据,提交系统审核。评建工作办公室完成各项数据的汇总、审核及网络上报。
1.2注意事项
(1)在进行数据填报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附件2,深入理解数据内涵、填报要求及方法。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7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部分学年、时点数据未到截至要求时间的,先填报学校目前数据并注明统计截至时间,并对下一步的数据可能变化趋势加以说明)
(3)“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为基础数据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系统审核,否则,将影响其他数据的填报及提交。
(4)填报过程中若有数据项内涵理解疑问或技术问题,可与教评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宾、段涛,联系电话:65575596)。
2.编制《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2.1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见《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党字〔2017〕2号))及“自评报告撰写体例”(附件3)撰写审核评估项目自评内容,并由责任单位汇总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教评中心(B1S720房间),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jiaopingzhongxin@126.com。(联系人:朱光、刘宾,电话:65575596)
2.2 撰写内容要以审核评估的“四个度”为主线,认真对照审核范围中项目和要素的内涵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分析透彻,其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部分要达到三分之一的篇幅(学校自评报告总体篇幅要求8万字以内)。
2.3 自评报告中相关数据的统计要与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保持一致(部分学年、时点数据未到截至要求时间的,先填报目前数据并注明统计截至时间)。
三、工作要求
要责任到人,按时报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因部门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提供内容不完整,影响后续工作的,由各部门承担责任。
河南中医药大学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1.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含说明V3.0
3.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体例
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