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的通知

2019年09月27日 09:30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9〕655号)精神,现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0 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计划立项 20 个,每项资助经费10 万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 3 年内完成。申报者可根据课题选题(见附件 1)选其中 1 个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二)申报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

二、申报程序

(一)2020 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重大招标课题立项工作,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

三、课题实施与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采取省教科规划办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重大招标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1 部与课题相关的专著或者在北大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 3 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以及不超过 5000 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申报条件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以及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者省社科课题。

(二)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重大招标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承担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各部门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9点—11点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8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稿(Word格式)1份。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申报材料,《评审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由报送部门负责填写上交(纸质、电子各一份),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

有关本次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省教育厅文件,申报者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查阅下载。

联系人:陈戈 联系电话:86560525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