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6日 16:00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中《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170 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4项,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以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为主,适当顺延2013年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获得省级、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国家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学校会认真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2.推荐过程中,学校设有答辩论证程序,推荐时会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实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学校会严格做到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

五、申报材料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申请书须单独成册,其他指定附件备齐后合装成册(各一式三份)。同时,一至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闫秀娟,电话:65575596 。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