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检查、验收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
四、督促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活动,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开展学校各类教学研究活动。
五、指导有关院(部)做好教学改革试点及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管理教师有关业务档案,协助学校人事部门做好教职工职称申报的有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