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暨河南省第五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

2019年04月12日 10:14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暨河南省第五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教办电教〔2019〕164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印发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9〕19 号)及《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参照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我省对应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在省内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交流活动。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第二十三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暨河南省第五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流活动”的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交流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比赛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1.参赛人员范围。全校各有关单位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2.比赛项目。本届“交流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我校为高等教育组,参赛项目是: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3.奖项设置。各项目参赛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参赛办法

1.河南省“交流活动”参赛作品报送方法。我校(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2.全国交流活动参赛作品报送方法。我校教师的参赛作品,经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同意并盖章后,于2019年9月报送全国“交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全国交流展示活动。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参赛作品所附表格、视频作品文件格式等具体制作要求依据《指南》。

所有参赛作品由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通过“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www.hner.cn)”统一网上报送。

1.报送形式:以各院部为单位,将教师参赛作品统一拷贝到一个优盘上报送,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作品制作要求依照《指南》,“课件”不超过700MB,“微课”不超过100MB,“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不超过500MB。

2.《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须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和4)一式1份,课件、微课参赛作品填写附件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参赛作品填写附件4。作品登记表需作者本人亲笔签名。每件参赛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3.《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由学校各有关报送单位填写(见附件5)。

4.《作品汇总表》:由学校各有关报送单位按项目类别填写(见附件6)。汇总内容填写需与《作品登记表》完全一致,且信息完整。

五、报送要求

1.报送名额。限额报送,具体限额见附件7院部报送名额分配表。

2.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我校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5月6日之前将参赛作品优盘、《作品登记表》、《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和《作品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1N708房间)。

3.联系人:闫秀娟;电话:65575596。

六、其他事项

1.各参赛单位、教师请自留作品原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2.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是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资源共享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该网站平台所设立的“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hd.hner.cn)”是本次活动的信息发布窗口和作品上传途径。可在评选活动网站查阅和下载相关资料。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