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03日 14:51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第二轮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已于2018年12月31日期满,为加强聘后管理,根据《河南中医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院党字﹝2015﹞36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受聘学校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专业技术岗位和等级有变化的人员仍按学校第二轮聘任岗位和等级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按照《河南中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细则》和《河南中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细则》中岗位职责要求(见附件1);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内容由各院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三、考核程序

聘期考核采取学校考核与院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院部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各院部制定考核方案,安排布置,组织实施。

(二)参加考核人员需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认真、如实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提供有关考核材料。

(三)各院部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将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各院部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轮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连同《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报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五)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各院部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公示,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作为学校下一轮聘任和今后岗位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五、时间安排

各院部应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聘期考核工作,并将聘期考核工作总结等材料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报送邮箱:wzx22668899@163.com;联系电话:65575596;联系人:吴仲鑫。

六、注意事项

(一)聘期考核工作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按时完成,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二)考核业绩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聘用人员由相关单位负责考核。

(四)聘期内校内调动的人员,由归属学科所在院部进行考核。

(五)“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需同时完成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务,由归属学科所在院部进行考核。

(六)出国以及校外进修人员,也应参加本此聘期考核。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1.因病假、事假,不在岗时间超过一年的;

2.长期离岗人员;

3.该聘期期间新入职人员;

4.已办理退休手续,返聘继续工作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