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教学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1日 10:31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业绩奖励办法》(校政字〔2018〕233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18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各类教育教学业绩进行统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绩统计时间范围

此次统计的教育教学业绩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教研论文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作者进行统计,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表》(附件1)。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须报送期刊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各类索引(包括SCI、SSCI 、A&HCI、CSSCI、CSCD、EI、CPCI)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及权威检索机构的检索凭证。被转载文章(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须提交文章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及转载凭证。

2. 教研著作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著者进行统计,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统计表》(附件2)。著作应不少于10万字,须提交著作原件。如出版的教研著作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依托,须提交相应项目申报书及立项文件复印件。

3. 教研成果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范围见奖励文件),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 教研立项只对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主持人进行统计(具体范围见奖励文件),须提交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5. 公开出版的教材(课程须纳入我校教学计划),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材建设成果统计表》(附件3),提交教材原件1本。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日

2. 报送地点:教材统计表和教材请报送教务处教材科(BN805室),其它统计表和相关材料请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BN708室)。

3. 联系人:林永青(教务处)  联系电话:65680077

   闫秀娟(教发中心)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务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