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本学期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后填写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汇总后的评价意见交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BN708房间)。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附1:《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听课制度的意见》
附2: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