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学期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后填写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汇总后的评价意见交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B1S720房间)。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7年6月6日
附1:《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听课制度的意见》
附2: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