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补充完善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相关内容的通知

2017年05月26日 15:29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各相关部门:

依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结合前期各部门提交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材料,经过汇总整理,现有部分内容需补充完善。请各相关部门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补充内容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B1S720房间。

河南中医药大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